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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中的残疾人事业

1998-10-11 来源:光明日报 王圣军 我有话说
改革开放中的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王圣军

近年来,我国的残疾人教育事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各级残联的努力下,走上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道路。

过去五年间,党和国家不断完善有关残疾人教育的法律、法规,积极地开展了救助因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少年的工作。

——1996年,我国制定了《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和残疾人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盲文改革的配套实施方案,对“九五”期间残疾人教育工作将要达到的目标、指导原则、具体任务和主要措施都做了明确规定。

——同年,原国家教委、民政部和中国残联共同发文开展救助因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少年的工作,并将救助残疾儿童入学纳入了“希望工程”。因贫困失学残疾女童也纳入了“春蕾计划”。

近年来,我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持续发展,入学率逐步提高。到1997年底,特殊教育学校由1993年的1108所增加到1533所;特教班由3568个增至6466个。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已成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形式。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平均入学率,已由1993年的20%提高到64.3%。

五年来,我国共有89万残疾人接受了不同层次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由初等、中等到高等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正在形成。

268所特教学校开设了职业初中、职业高中。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进一步完善,北京、上海、天津、武汉等地还开办了盲、聋高级中等教育班。

我国专门招收残疾学生的高等学院已有天津理工学院聋人工学院、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滨州医学院等三所院校。此外,很多高等学校还开设了适合残疾人学习的计算机、针灸、美术装潢等专业。五年来普通高校共录取残疾考生434人。

目前,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到中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已具雏形。

在蓝天下,残疾学生和健康人一样享受到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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